在权利与权力之间行走——对两大法系国家诉权的模式分析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4年第3期 98-108页,共11页
【作 者】:
李扬
[1] ;
王峰
[2]
【摘 要】
国家诉权是国家享有的,为了维持法律秩序而进行诉讼,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的基本权利。两大法系为国家诉权的行使提供了本质相同的行使环境,二者都以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为主导,并相应地限制国家诉权的行使。但国家诉权在两大法系却呈现出了截然不同的发展特征。在大陆法系国家,国家诉权表现为建议型和法官垄断型双重模式,在英美法系国家,则表现为处分型和平等交易型双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