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院的美国创新和对中国的借鉴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4年第0卷第6期 50-57页,共8页
【作 者】:
李本森
【摘 要】
美国社区法院是社区在刑事法院制度之外的机构自主创新,是社会自治组织对国家司法机制的重要补充。美国社区法院的实践表明,社区在司法机制的创新方面具有主体功能,社区主导下的社区法院在维护社区的利益和安全方面完全可以发挥独特的优势。中国劳动教养制度停止之后,轻微违法的制裁的程序必然面临多样化的选择,国家应通过多元化程序和司法机制应对多样化的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置和矫正。借鉴美国社区法院的成功实践,中国可以适时启动社区法院的试点,并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机制,应对维护社会安全和预防矫治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