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追诉人妥速审判权比较及其在中国的建构设想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4年第0卷第6期 58-72页,共15页
【作 者】:
吴光升
【摘 要】
妥速审判权是指被追诉人有及时获得审判的权利。目前,认可与保障被追诉人的妥速审判权已成为一种国际刑事司法趋势,但我国刑事诉讼法实际并无此项权利规定。由于诉讼期限缺乏权利性质,超期办案制裁机制难以启动,我国刑事诉讼迟延与超期羁押问题突出。妥速审判权具有坚实的正当性基础,我国《刑事诉讼法》应规定被追诉人有受妥速审判的权利。妥速审判权的适用范围、权利违反审查标准、权利救济措施与所处刑事诉讼制度密切相关。我国在确立与保障被追诉人的妥速审判权时,应将妥速审判权适用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从迟延原因与迟延损害两方面构建妥速审判权违反的审查标准,并建立终止诉讼、减轻刑罚、损害赔偿、拒绝或终止诉讼延期等可行的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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