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酌定量刑情节影响死刑适用的若干思考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4年第0卷第5期 31-38页,共8页
【作 者】:
于萍
;
吕卫华
【摘 要】
酌定量刑情节对死刑适用的影响日趋重要。被害人过错、民间矛盾激化引发、民事赔偿等常见酌定从轻情节如何影响死刑适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分歧和困惑。一般来说,死刑案件中,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或明显过错的,对被告人应当从宽处罚;存在一般过错的,对死刑适用也有一定影响。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一般应当与其他从轻情节结合,才能发挥影响死刑适用的作用,尤其是应当同时具有被告人真诚悔罪情节。适用民事赔偿情节,应当避免引起“花钱买命”的质疑;民事赔偿应当同时具备积极赔偿和真诚悔罪两个条件;对于被告人真诚悔罪且被告方积极赔偿的案件,一般可以从宽处罚。当然,总的来说,是否判处死刑,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手段、动机、情节、后果等,如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必须判处死刑的,不能仅因为具有酌定从轻情节而不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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