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的纠缠与厘清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3年第3期 20-27页,共8页
【作 者】:
聂慧苹
【摘 要】
在我国,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激烈争论的焦点在于: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的位阶关系,也即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的先后顺序问题,解决这一争论的关键在于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侧面和实质侧面存在实然和应然的冲突,其中,实然冲突需要通过司法适用解决,而这依赖于刑法解释的运用,而应然冲突应当交由立法解决。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解释的标准,但是由于罪刑法定载体的法律文本的多义性和模糊性,具体法规范的法定内容需要依赖于刑法解释才能确定,因此,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解释之间存在循环依赖关系。而民主的实现和刑法解释中形式解释的具体确定是厘清这一循环关系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