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疑难问题研究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1年第6期 22-27页,共6页
【作 者】:
罗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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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波峰
【摘 要】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对象包括无体物、虚拟财产以及非法财物,对“毁坏”含义的界定应以损害结果为标准。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取得型财产罪的区分标准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对象不同。在某些情况下,故意毁坏财物罪会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盗窃罪产生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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