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定不起诉的价值辩证与制度改良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0年第1期 86-90页,共5页
【作 者】:
罗欣
[1] ;
彭之宇
[2]
【摘 要】
酌定不起诉作为现代公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价值层面契合诉讼的经济学原理,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处遇上区别对待、繁简分流的要求,也顺应了构建和谐型司法的时代趋势。酌定不起诉制度的法律规定及实施现状与其价值纬度的合理性不相匹配,应进行必要的制度改良,以更好的舒放其分流潜能,彰显刑事法治的谦抑、轻缓趋向。
相关热词搜索: 和谐社会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酌定不起诉 不起诉听证
上一篇:对减刑案件检察监督权配置的思考
下一篇:对“以撤回公诉代替无罪判决”的忧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