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司法理念与司法制度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0年第11期 3-9页,共7页
【作 者】:
崔永东
【摘 要】
在以孟德斯鸠、贝卡利亚为代表的人道主义司法理念的影响下,近代以来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进行了人道化改革,逐步确立了"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和"审判公开"等原则;自古希腊以来的司法平衡智慧对近代以来的西方司法制度也颇有影响,如西方各国法律中确立的司法原则——"当事人对等原则"和"辩诉交易制度"等等,就体现了司法平衡的理念,而所谓"司法平衡"就是指通过司法途径实现"利益上的平衡";自古希腊以来的司法正义理念对西方司法制度也产生了持久的影响,这一理念强调通过司法途径来实现形式正义(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实体正义),英国的衡平法以其对"实质正义"的追求而弥补了侧重于追求"形式正义"的普通法的不足,从而在英国法律体系中达到了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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