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刑事司法体系中的自我辩护权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4年第0卷第6期 136-141页,共6页
【作 者】:
林艺芳
【摘 要】
自我辩护权是美国宪法修正案中所规定的获得律师帮助权的内容之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案例明确了自我辩护权的规则。刑事被追诉者行使该权利的前提是要清楚且明智地放弃律师辩护,这一权利不及于直接上诉程序,被追诉者行使该权利还受到自身能力的限制。自我辩护权所存在的问题衍生出备选律师制度。备选律师为自我辩护的被追诉者提供法律咨询,但不得干扰被追诉者行使自我辩护权。这一制度是公正性、自主性和效率性相互权衡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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