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到污染环境罪的理念嬗递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3年第8期 44-50页,共7页
【作 者】:
郭世杰
【摘 要】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白炽化使得我国的环境保护长期备受冷落,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一格局。考察与梳理刑事立法史,我们会发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到污染环境罪的转变,旗帜鲜明地表达出我国刑事立法在环境保护这一主题上的理念嬗递:从盲目抵制犯罪化到积极推行“降低起刑点”;从立法宜粗疏到严密刑事法网;从“惩恶于已然”到“预防于未然”。加强我们这个时代的环境保护,亟需刑法这一手段的积极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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