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庭前会议制度的适用考察及思考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3年第10期 111-115页,共5页
【作 者】:
黄常明
[1] ;
陈玮煌
[2]
【摘 要】
现行刑事诉讼法新设的庭前会议制度,是在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庭前准备程序。该程序既照顾到了我国目前的司法现实,又具有一定的制度创新价值。但因其规定的笼统,目前在立法上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与标准,致使司法实务中对庭前会议制度的实践缺乏统一的、可操作的标准。本文认为,应当明确庭前会议的庭前准备程序的法律定位,明确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规范庭前会议的运行程序,将非法证据调查及排除程序设置于庭前会议中。完善庭前会议制度的核心和关键在于细化运行程序,通过增强其可操作性来保障这一制度实施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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