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附条件不起诉之适用问题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3年第11期 88-92页,共5页
【作 者】:
郭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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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奎芬
【摘 要】
为了给犯轻罪、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提供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因短期羁押造成交叉感染,防止因犯罪的印记影响其工作生活,我国修改后的刑诉法设定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充分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中对未成年人实行“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方针。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其运行应该从适用标准、所附条件、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效力、帮教考察等方面予以细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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