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语境下检察一体化的实现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1年第7期 93-96页,共4页
【作 者】:
冯中华
【摘 要】
检察一体化是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它能保证检察机关的独立性,实现权力制衡,从而保证检察机关职权活动的高效实施。为了保证检察一体化,需要分别从检察系统的外部与内部着手,进行制度创新,使检察系统独立于行政系统的同时,保证检察官的相对独立性。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保证制度创新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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