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数理论体系化:反思与重构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1年第8期 28-34页,共7页
【作 者】:
刘灿华
【摘 要】
传统罪数理论体系坚持犯罪构成标准,并以此作为体系构建的逻辑起点。但犯罪构成标准其实已经被传统理论本身所架空,这也是传统罪数理论体系混乱的根源所在。重构罪数理论体系,需要以“充分但不过度评价”为标准及逻辑起点,以罪数判断的三个阶段为主要内容,同时在具备实质合理性的前提下,对一罪进行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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