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和解的独特功能——以刑事案件“私了”问题之解决为起点的分析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0年第2期 63-69页,共7页
【作 者】:
肖仕卫
[1] ;
马静华
[2]
【摘 要】
对中国刑事和解的功能尚有进一步深入讨论的必要。以刑事案件“私了”这一中国本土问题之解决为分析起点,可以发现,中国刑事和解有其独特功能,它不仅有扬弃“私了”这一本土法治资源利弊的潜能,而且有沟通国家法与民间规则以助益刑事法治建设、增强国家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重大价值。
相关热词搜索: 刑事和解 功能 “私了”刑事法治建设 基层社会治理
上一篇:刑事诉讼中的异议权问题研究
下一篇: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