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对待刑事司法过程中的民意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0年第6期 68-73页,共6页
【作 者】:
何静
【摘 要】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作为一项司法政策,是刑事司法工作的最高境界。为实现这一目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必须关注民意。民意对刑事司法过程可能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司法机关应该理性对待民意。具体来说,刑事司法既要独立于民意,又要倾听、引导民意,及时回应民意。为此,应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信息公开机制以及民意发现机制,同时规范媒体的报道,提升公众整体的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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