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往境外人员自首认定问题研究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0年第10期 23-30页,共8页
【作 者】:
黄风
[1] ;
刘丽
[2]
【摘 要】
对于已经逃往境外的人员,刑事政策应当着眼于消除在引渡、遣返或者移交方面存在的法律困难或障碍,只要他们自愿接受遣返的行为在主观上反映出其悔罪态度并且在客观上导致境外相关审查程序的终止、简化或者提前完成,即应认定具备"自动投案"的条件。不宜将有关人员在外国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被提起强制性法律程序作为区分自首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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