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性制裁机制之弊端及其应对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
CSSCI
2010年第12期 57-65页,共9页
【作 者】:
蒋鹏飞
【摘 要】
程序性制裁机制固然有着重大价值,但是也应当承受效益分析与伦理评价。在我国刑事诉讼存在历史共业的背景下,程序性制裁机制将无法有效慑止司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其收益低于所付出的社会成本,陷入所谓的效益困局。另外,程序性制裁机制有着反实质正义的天然倾向,具有很强的功利性,会产生相当程度的道德风险。为了应对程序性制裁机制之弊,应当重视实质正义,在该机制中引入无害错误的分析环节,同时遵循利益权衡原则,对违法行为区别对待,以校正其机械适用与抽象适用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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